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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台中商標註冊查詢13日
據媒體報道,35名日本公民在福建詐騙日本千葉縣居民。7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此事,並表示中方已向日本進行領事通報。
事實上,據媒體報道,這樣的情況並不是第一次。那麼,日本的電信詐騙究竟猖獗到什麼程度?嫌疑人為什麼又要選擇在福建作案?他們將會受到什麼樣的懲處?
綜合新華社本報記者朱宗威實習生李晶晶報道
據媒體報道,35名日本公民在福建詐騙日本千葉縣居民。7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此事,並表示中方已向日本進行領事通報。
事實上,日本詐騙團夥“組團”赴中國參與對日電信詐騙已多次發生過。
日本電信詐騙嚴重到什麼程度?其實日本也是電信詐騙重災區
電信詐騙並不是隻在中國高發。近年來,日本已經成為瞭電信詐騙的重災區。
早在2015年,日本媒體就報道過,從2009年至2014年,日本連續5年電話匯款詐騙金額增加,2014年達到559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3.4億元),比2013年多瞭70億日元,而且是盜竊案盜竊金額的3.2倍,每起詐騙的被騙金額平均738萬日元(約合人民幣44.18萬元)。
雖然日本政府采取瞭許多對策,但被騙金額還在暴增。日本警方破案次數雖然也增加,因為背後還有黑道集團撐腰,抓不到集團頭目,非常棘手。
為何選擇到福建行騙?有黑社會組織,詐騙收入高
據媒體報道,數年前,以中國為據點、並在日本進行電話欺詐的組織開始活動,如今造成受害面愈加廣泛。一名在中國參與過對日電信詐騙的原黑社會成員講述瞭自己的所見所聞。
“我是警察……我們是銀行協會……”2013年秋天,在中國福建省一棟高層公寓的房間裡,十幾名日本人正在打電話。在詐騙團夥內,這些人專門負責撥打詐騙電話。
這名原黑社會成員在此待過十幾天。他之所以來這裡,是因為在日本有相識的黑社會成員說“在中國有個工作,可以每天掙200萬日元(約11萬元人民幣)”。他毫不猶豫就答應瞭。
報道稱,在據點的生活並不舒適,工作時沒有休息時間,一天最多要打300個電話。事先承諾的每天3萬日元報酬並沒有兌現,每天3個人總共隻能拿到100元人民幣的夥食和香煙錢。
即便如此,仍陸續有人從日本到這裡參與活動。因為一旦詐騙成功,撥打電話者可以獲得5%的提成。有人曾經在3個月掙到500萬日元,這就相當於詐騙瞭1億日元。有一名20多歲的參與者說:“這是一個有成就感的遊戲。”
為什麼要以日本人為詐騙對象,一個日籍詐騙團夥的負責人說:“詐騙中國人最嚴重可能會被判處死刑,而詐騙在日本的日本人卻不會被逮捕。”實際上,中國刑法規定,詐騙罪最高判無期徒刑。
來自中國的詐騙電話大概是2009年左右開始增加的。日本警察無法在中國進行獨立調查,因此隻能反復與中國警方交換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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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犯罪可適用中國刑法
“我國在電信詐騙這個問題上來說很長時間以來是受害者,團體作案中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他們在東南亞的一些國傢也有作案,對我們國內的受害者危害不少。”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南省刑法學會名譽會長馬長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
馬長生表示,“從司法管轄權角度來看,日本警方請求中方按照中國國內法律代理追究其刑事責任都是正常的,雖然沒有簽訂引渡條約,但是我們國傢本著中日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合作打擊犯罪,不管有沒有簽訂條約,合作打擊犯罪都是天經地義的,我們不會推諉日本警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請求。”
“按照我們中國法律的規定,刑法的第六條第三款,犯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我國境內,也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船舶上、飛行器上,都認為是在中國國內犯罪。都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來進行管轄,不管有沒有這個引渡條約,我們都有權利也有責任和義務去追究外國人在我國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馬長生表示。
“這35個人如果都構成犯罪,我們國傢可能有兩種做法。”馬長生表示,第一是進行審查、起訴、審理,由中國的司法機構進行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進行判處,追究其刑事責任。另一種就是驅逐出境交由日方處理。
“在這35個人不都構成犯罪的情台中商標註冊類別況下,就是犯罪團夥中一部分人構成犯罪,一部分人不構成犯罪,又分別按不同情況處理。”馬長生表示,不構成犯罪的人,他們即使無罪,也已經在中國境內參與違法活動瞭,可以直接驅逐出境;構成犯罪的人,可以依據我國刑法審理,或者驅逐到日本之後,由日方依據他們的法律處理。“他們也有管轄權,他們侵犯瞭日本公民的合法權益,日方有權對這些人依照刑法進行判處。”
聲音
日本網友稱“判死刑沒關系”
對於中國警方逮捕35名詐騙嫌疑人,日本網友紛紛表示支持。
有網友說,“拜托瞭中國,請審判並對他們處刑吧。”還有的甚至表示,“處死刑也沒關系”、“用喜歡的方式處理就好瞭”。
從日本網友的評論來看,他們對電信詐騙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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